古代士兵为国出征,却要自己采购装备?国内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于赓哲指出,创作于南北朝时代的乐府诗《木兰辞》,内容描写孝女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,其中一段“东市买骏马,西市买鞍鞯,南市买辔头,北市买长鞭”,显示她正在采购从军要用的装备,背后原因其实和“府兵制”有关。
于赓哲指出,府兵制是从西魏时期出现的一种兵役制度,由西魏权臣宇文泰于大统年间(公元535年1月到551年12月)创立,北周、隋、唐初继续沿用,到了唐玄宗天宝年间才取消,改为实行募兵制;而府兵制最大的特色就是兵农合一,老百姓平时是农民,战时成为士兵,且每3年就要入伍一次。
除此之外,府兵制还有另一个特色“衣甲锱粮自备”,百姓从军时需自备马匹,当时每10名士兵会用一个灶眼做饭,称做“一火”,而一火需买6匹驮(ㄊㄨㄛˊ)马,没有马就用驴来代替,每10人需准备8头驴,至于轻武器、铠甲、马具,以及从家里出发到集合地点路上要吃的干粮也都必须自己准备。
在现代人眼里看来,可能会认为已经为国出征,为什么还需要自己购买装备,于赓哲解释,这是因为当时国家实施均田制,将土地平均分配,百姓已经先享受到权利,自然必须为国家尽义务;而《木兰辞》文中提到的“东市买骏马,西市买鞍鞯,南市买辔头,北市买长鞭”,便是木兰在履行府兵责任的描述。